按照《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“河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先進縣(市、區)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”初審結果的通知》(冀發改[2020]1506號)要求,現將我市經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初審推薦的“河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先進縣(市、區)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”予以公示。
公示時間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,共5個工作日。公示期間如有異議,可向廊坊市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。
受理部門:廊坊市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
受理電話:0316-2316019
受理郵箱:lfyszb@163.com
附件:“河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先進縣(市、區)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”初審結果(廊坊市)
廊坊市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0年10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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